拿防疫通行证当“儿戏”,乌鲁木齐一男子被抓,这下没戏了

导读近日,网传一则视频,乌鲁木齐一男子自2020年疫情以来,前后一共贩卖了8000张通行证,11月7日凌晨1时嫌疑人张某辉被抓获归案,经警方通报情...


近日,网传一则视频,乌鲁木齐一男子自2020年疫情以来,前后一共贩卖了8000张通行证,11月7日凌晨1时嫌疑人张某辉被抓获归案,经警方通报情况不实,属张某自我编造。

对此网友们不免有些疑惑。

1、张某为什么要自我编造这么大的谎言?而且还要把视频发布到网上?

2、贩卖通行证属于什么行为?要受到怎么样的处罚?

今年4月6日,曾有人在微博发布,他可以办理上海防疫通行证,每张售价1000元,引发网友热议!

当日,闵行警方通过“警民直通车——闵行”调查发现:涉事人员以所在公司持有的防疫物资临时通行证拍照吹嘘,实际其并无办理能力。

4月7日,警方发布《警情通报》,对该行为以“寻衅滋事”给予行政处罚。

防疫通行证是指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公开宣布在一定区域、一定时间内实行限制通行措施时,给予社会基本运行保障人员以通行的特殊许可证,具有与国家公文、证件等相应属性的法律文件。

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作为防疫措施之一的通行证,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发放和使用,非法买卖、使用,势必破坏防疫秩序,构成违法。

另外,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规定:伪造、变造、买卖或者盗窃、抢夺、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目前正值疫情紧张防控期间,任何妨碍疫情防控的行为都会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。

买卖通行证逃避防疫监管,突破管控防线,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,极易造成疫情传播风险。

防控执法部门在此提醒广大朋友,防疫通行证件由相关部门根据防疫工作需要,按照规定用途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发放。

任何单位、个人伪造、买卖和私自挪用防疫通行证件的行为均涉嫌违法。

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,广大市民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,自觉履行防疫义务,对违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,执法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!

广大网友切勿以身试法,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,制作虚假、贩卖疫情“通行证”。另外网友们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,切莫通过购买所谓的“通行证”逃避防控要求,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
(图源网络,如侵删除!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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