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子离婚带男友被丈夫扇成重伤,“侮辱性极强”就能动手?

导读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男子张某某与妻子曹某某到民政局准备办离婚手续时,因妻子与其男朋友一同前来,男子觉得自己尊严受到伤害,争吵中便...

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

男子张某某与妻子曹某某到民政局准备办离婚手续时,因妻子与其男朋友一同前来,男子觉得自己尊严受到伤害,争吵中便朝妻子脸上扇了一个耳光,致其当场倒地。近日,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。检方认为,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,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(据2月13日红星新闻)

丈夫这一耳光应该出手比较重,妻子曹某某当场倒地不说,经鉴定,此次损伤构成重伤二级。可见,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张某某刑事责任,无不妥之处。当然,具体案件后续也要经过法院审理,最终结果还没有定论。

网络上评论的焦点,就是曹某某带着男友来办离婚这个行为,让人十分不解。很多网友就认为,这个举动是对张某某赤裸裸的挑衅,其尊严受到伤害,被激怒之下出现不理智的行为,应该“理解”。

但从目前来看,我们既不知道曹某某带男友来和丈夫离婚的动机,更不知道他们出于什么原因要离婚。张某某一怒之下就动手打妻子,出手还这么重,肯定不对,有什么好理解的?就算丈夫打妻子给人留下不少想象空间,但不论什么理由,不论在什么场合,这就是赤裸裸的家暴啊!怎么“理解”家暴行为?

也就是说,在事情并不明朗的情况下,新闻留言中大多是丈夫打妻子行为的“理解”,着实让人费解。丈夫对妻子只要动手,就要考虑相应的法律后果。夫妻双方遇到矛盾纠纷,应该走合法的途径解决才是。

夫妻感情走到尽头,引发的因素很多,其中一方婚内出轨的也不鲜见。如果真有出轨那肯定是错了,应该受到道德谴责,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但绝对不能以错误的方式——特别是实施暴力来报复对方。退一万步说,带着男友来办离婚,的确存在“伤害性不大,侮辱性极强”的可能,也容易让人丧失理智。但是,公然打人,只会让自己陷入被动,也会付出代价,得不偿失。

总而言之,婚姻中夫妻互相忠于对方,是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。婚内出轨,有违社会公序良俗,也会给自己带来“差评”,更会带来不可预知的后果。夫妻双方处理感情问题,遇到矛盾纠纷,更要理智、理性,如果无挽回余地,就好说好散一别两宽。否则,真有可能两败俱伤。这大概就是案件给人最大的教训吧。

(来源:极目新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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