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没有离完婚就带个男的直接到离婚现场。如此不含蓄不隐藏明目张胆之行为,我认为不但是羞辱道德,也是将法律视为空气,啪啪扇巴掌!
陕西渭南,男子与妻子约定去民政局扯离婚证,没想到现场多了一个人,那是妻子的新男友,七尺男儿受此羞辱,怒抬一手,用了点力气甩了出去,一巴掌落在了妻子的脸上,谁也没想到,这一巴掌居然惹出了大祸,重伤二级,男子将面临法律的威武!
案情回放
男子小张与女子小曹曾经也有过一段海誓山盟,山无棱天地合的爱情,金刚石的爱情也经不住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慢慢腐蚀,爱情变淡,缺点就像非洲大旱一样河底暴露无遗,慢慢的不能容忍,分手就是一种宽容,大度。让鱼儿到自己想去的水塘,或许是一种挺好的选择。
小张与小曹感情破裂已成事实,两人约定,去民政局把离婚证扯了,自此一别两宽!
当天小张带着曾经的岁月记忆,来到了法院,虽然是谈好了离婚,但是真到了这一步,人的心情还是挺复杂的。没想到妻子居然带来了新男友小迟。
曾经的岁月如波涛汹涌,黑云翻滚,如今却物是人非,小迟的出现无疑否定了他的过去与现在,小曹也太着急了,这样做将他的脸面置于何地?争吵那是必须的,不会有任何争议。再软弱的男人都会埋怨几句。
小张并不软弱,愤怒的他狠狠地扇了小曹一巴掌,时间不会倒流,也没有后悔药,冲动是魔鬼,小曹倒地,受伤不轻。
报警,医疗,司法鉴定……小曹教科书般的步骤是法治社会值得推荐的。最后经过人体伤害司法鉴定,小曹伤势达到重伤二级。
法律威武
检察院认为小张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,对他提起了公诉。
小张的情况确实挺那个的,但又不得不面临法律的惩罚,没办法,打人肯定是不对的,打伤了更不行。
他们夫妻俩本来已经谈好了拿离婚证了,就说明已经放开了,即使妻子带来了男友,忍一忍就过去了。何必置这一份气呢?
妻子的行为,道德上,法律上来说确实有不妥之处,但是动用私刑那就将自己的有理变成了无理。
打人致伤已经成为现实,两人还没拿完离婚证,还是名正言顺的夫妻关系,女子存在婚内移情的重大过错,法律上应该会考虑到这一点,酌情减轻处罚。
刑法第234条规定,故意伤害致轻伤的,3年以下有期徒刑,致重伤的,3年到10年有期徒刑。
鉴于小张的屈辱事实,妻子的婚姻不忠行为,最终量刑理论上不会超过三年。
当然面对重伤的事实,谁都不能咽下这口气,除了刑事诉讼还可能提出民事诉讼申请赔偿。
如果小张意识到自己的错误,积极主动的赔偿,争取妻子的谅解,那么最后法院判刑的时候也会酌情考虑这情况,会给予减轻处罚的。
别小看了一巴掌,怎么一巴掌就重伤了,现实中挺多人被打的头破血流,刀扎了,弄骨折了,看着挺吓人的伤害甚至连轻伤都很难达到,一个巴掌就重伤让人觉得不可思议。
可现实就是如此,一巴掌如果打坏了耳朵,听力损伤,那就是很容易达到重伤级别,医学伤情鉴定不是肉眼看得吓不吓人,看得是对器官的影响,对生命的威胁。不是个人想当然的肉眼判断。
总之,法律不会坐视不管小张的冲动行为。
网友有话说
还没拿离婚证,就是婚内出轨,家暴行为检察院还能介入吗?
当然能了,故意伤害罪难道一个家暴就能推脱了?
这个说法有道理,但是那种环境中,作为一个男人,谁能做到如此冷静与思考呢?一巴掌只是情绪的发泄罢了。
怎么不管呢,道德约束,法律制约,这种事情难办的很,清官难断家务事!
是的,奇耻大辱,那也得忍,否则就得坐牢赔钱!
总结
既然选择了一拍两散,就应该相互祝福,劝男方大度,劝女方矜持!相互尊重,就不会这么悲剧了,一个重伤,一个坐牢,最后没有赢家!